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合教〔2015〕354号)文件精神,根据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蜀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蜀山区“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方案>的通知》(蜀教体〔2016〕44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年以来未通过区级平安校园考评认定的中小学、幼儿园。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8年10月-11月)
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各创建单位对照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内容暨考评标准,参照合肥市教育局(2017)177号文件开展“六项机制”或者启用合肥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认真开展自查和自评工作,逐项梳理,整理材料,并于11月10前将自评表和自评小结(字数2000左右)纸质稿盖章后上报到局校安科(民生大厦2018室),电子稿同时发至校安科邮箱(ssjtjxak@163.com)。
(二)联合考评(2018年12月)
12月上旬,蜀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上报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平安校园的前置条件逐一核查,从而确定2018年度平安校园申报创建认定单位。12月中旬,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蜀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考评组对创建学校(幼儿园)开展现场考评认定工作。具体认定时间及参评人员提前3天通知被考评单位。
(三)结果认定(2019年1月-4月)
2019年1月,考评组对各创建单位的整改材料再次检查验收,并根据评分指标赋分。2019年2月,考评组撰写考评报告,将考评结果报送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蜀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3月召开联席会议,对考评单位逐一认定。2019年4月,通报考评认定结果。
三、认定条件
(一)考评前置条件:
⑴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及教室、厕所窗台(2 层及以上)等临空部位连同护栏高度不低于1.1米。
⑵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符合要求。
⑶ 建筑总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被占用、堵塞、封闭。
⑷ 食堂使用生物醇油(甲醇、乙醇)作为燃料的,采取了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有食堂的单位)。
⑸ 校内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卫生(保健)室建设符合基本标准,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控工作规范,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⑹ 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落实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安全管理规范(针对有食堂的单位)。
⑺ 化学实验管理规范,危化品落实“三双”(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制度(针对中学)。
⑻ 校车取得使用许可、标牌(针对有校车的单位)。
⑼ 及时全面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
⑽ 未发生师生员工严重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⑾ 承担各项教育考试的,未发生考试事故。
⑿ 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影响稳定的事件,对校园安全事故、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得当(通过查看现场、查验证件、查阅资料等方式认定)。
(二)考评得分须满95分或以上(总分10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承担创建活动的主体责任。校长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针对自查自评中出现的不足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二)严格纪律,规范考评。评定工作专家组要严格按照《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内容暨考评标准》进行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在平安校园考评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骆昌保 电话:65591872
附件:
1.蜀山区2016年度认定的平安校园名单
2.蜀山区2017年度认定的平安校园名单
3.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内容暨考评标准自评表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蜀山区2016年度平安校园名单
一、中学(2所)
合肥五十中西校、蜀山行知学校
二、小学(8所)
合肥市香樟雅苑小学、合肥市凤凰城小学、合肥市新城小学、合肥市琥珀小学(东区)、合肥市琥珀小学(西区)、合肥市潜山路学校、合肥市蜀新苑小学、合肥市安居苑小学
三、幼儿园(8所)
合肥市中海原山幼儿园、合肥市南岗幼儿园、合肥市大柏幼儿园、贝乐幸福里幼儿园、合肥吉乐优国际花都幼儿园、水墨蓝天幼儿园、发能·太阳海岸幼儿园、合肥蜀山七彩阳光康居幼儿园
附件2:
蜀山区2017年度平安校园名单
一、 中学(5所)
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合肥市琥珀中学(琥珀山庄校区)、合肥市颐和中学、合肥市金湖中学、合肥市琥珀中学(南岗校区)、
二、 小学(12所)
合肥市南岗小学、合肥市习友路小学、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汇林校区)、合肥市宁溪小学、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东区)、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西区)、合肥市黄山路小学、合肥市华府骏苑小学、合肥市稻香村小学、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西园校区)、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长江路校区)、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奥林校区)、
三、 幼儿园(28所)
合肥颐和花园幼儿园、合肥华府骏苑幼儿园、合肥爱达·华林幼儿园、合肥学府名都幼儿园、合肥悉尼阳光幼儿园、合肥小森林·黄山花园幼儿园、合肥汉嘉幼儿园、合肥花园城幼儿园、合肥大溪地幼儿园、合肥博澳丽苑幼儿园、合肥京狮·光明世家幼儿园、合肥琥珀灵童幼儿园、合肥西园新村实验幼儿园、合肥绿怡·小金豆幼儿园、合肥美禾·奥林幼儿园、合肥奥林奕阳幼儿园、合肥翠竹园幼儿园、安徽大学幼儿园、合肥栢悦幼儿园、合肥海纳·翠庭幼儿园、合肥天鹅湖畔幼儿园、合肥山湖新村幼儿园、合肥山湖苑经典幼儿园、合肥明星金环花园幼儿园、合肥爱达·新华学府幼儿园、合肥邮电新村幼儿园、合肥安居苑幼儿园、合肥四方新村幼儿园
附件3:
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内容暨考评标准自评表
项目 |
创 建 内 容 |
考评分值 |
自评 得分 |
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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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建设 |
1 |
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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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职保安配备数量符合标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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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00名师生员工配备1名专职保安,每校至少配备2名;寄宿制学校每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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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职保安日常管理和考核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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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职保安、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值勤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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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时应着穿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携带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熟悉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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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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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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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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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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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巡查不少于5次,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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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下学时段校门口门卫和专职保安在岗值守、巡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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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或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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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寄宿制学校设专兼职宿舍管理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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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宿舍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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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寄宿制学校夜间巡查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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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夜不少于2次,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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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有保安在岗值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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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人在岗值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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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防建设 |
13 |
校园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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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不低于2米 |
14 |
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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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门卫值班室配齐8种防卫器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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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每个门卫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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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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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以上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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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设置减速带,施划人行横道线,安装交通信号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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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校门口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防冲撞设施,师生出入秩序良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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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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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贵重物品和设备点、保密资料存放点、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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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中考高考试卷保管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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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设置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专人负责看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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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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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保持完好,亮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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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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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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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并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示意图)和应急照明装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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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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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学生宿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或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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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校内高地、陡坡、水池、楼梯、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运动场所、配电房、实验实训室等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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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允许机动车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学校,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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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机动车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告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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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防建设 |
27 |
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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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属地公安机关设置 |
28 |
学校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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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采集不间断,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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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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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属地公安机关接警中心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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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校内各主要出入口、人员聚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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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走廊及其出口,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储藏室,操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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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危化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入侵报警装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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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设置安防监控室,对学校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进行联动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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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预留接口,符合《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区域联网建设技术要求》(合公治〔2015〕273号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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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熟悉应急处置预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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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安防监控室有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熟悉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有专人值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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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
35 |
全面、持续开展各项安全教育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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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诈骗、防中毒、防火灾、防踩踏、防传染病、防恐怖袭击等 |
36 |
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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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时间节点: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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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演练,指导校园安全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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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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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定期召开安全主题家长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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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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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
39 |
学校与周边邻近单位干部、社区(村)住户、商业摊点经营人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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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动态排查校园周边隐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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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制定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形成体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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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或者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时,应当与活动方案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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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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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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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制定本标准的主要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教基一厅〔2014〕2号)、《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厅〔2013〕4号)。前置条件分别依据消防法、防震减灾法、食品安全法、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
2.总分值设定为100分,考评得分满95分且符合前置条件的,为达标(项目不完全涉及的,按比例折算总得分),扣分的最小单位为0.5分(按照0.5分的倍数扣分)。